最新國內疫情及新聞110/10/14-110/10/20
◎新增4例境外移入COVID-19確定病例 發布日期:2021-10-20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0)日公布國內新增4例COVID-19確定病例,均為境外移入;另確診個案中無新增死亡。
指揮中心說明,今日新增4例境外移入個案,均為女性,年齡介於10多歲至30多歲,分別自匈牙利(案16454)、菲律賓(案16455)、印尼(案16456)、美國(案16457)入境,入境日介於今(2021)年10月6日至10月17日,皆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
◎國外接種之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或紀錄應妥善保存,於國內補登後,不另核發接種紀錄或證明 發布日期:2021-10-1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9)日說明,於國外接種世界衛生組織(WHO)核發EUL(緊急使用清單)之COVID-19疫苗種類[AZ、Moderna(莫德納)、Pfizer/BioNTech(BNT)、Janssen(嬌生)、Sinopharm(中國國藥)、Sinovac(中國科興)],可於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採取補登,亦視為有效劑次。於國外已完成接種劑次者,不需再追加接種;未完成接種者,返國後依我國核准使用之疫苗接種期程、間隔,完成後續劑次,且依當時國內開放接種對象與提供之疫苗進行接種。
指揮中心提醒,國外接種WHO核發EUL之COVID-19疫苗,雖可於NIIS採取補登,但不納入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包含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預防接種紀錄卡及建置中之數位證明)劑次。因此,補登接種紀錄之民眾,應妥善保存國外接種證明或接種紀錄,以作為後續醫療諮詢或查核之依據。
另針對於國外接種非WHO核發EUL之COVID-19疫苗,無論是否完成接種,皆視同未接種,建議與國外接種最後一劑至少間隔28天以上,再接種我國核准使用之疫苗。
◎新增6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1例本土、5例境外移入 發布日期:2021-10-19
揮中心表示,今日新增1例本土個案(案16451),為60多歲男性,今(2021)年10月16日因出現發燒等症狀,10月17日就醫並採檢,檢驗結果陽性收治住院(Ct值33.1,IgG、IgM均為陽性,後續採檢2次核酸檢測均為陰性),於今日確診。衛生單位已匡列接觸者12人,其中4人列居家隔離、3人列自主健康管理、5人列自我健康監測,將持續進行疫調及匡列,以釐清感染源。
◎指揮中心宣布自10月19日至11月1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調整相關規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 發布日期:2021-10-17
量國內疫情目前已趨緩並且穩定控制,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宣布,自今(2021)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調整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 二級警戒措施:
1. 除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於室外從事運動,或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如無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可免戴口罩。
2. 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3.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4. 集會活動(含會議、展覽、婚宴、餐宴等)人數上限:
(1) 室內80人,或室內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
(2) 室外300人。
(3) 不符上列條件者,應提防疫計畫,或依主管機關防疫規定辦理。
二、 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但符合以下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1. 於室外從事運動時。
2. 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4. 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上述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 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5. 外出時有飲食需求,能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得免戴口罩。
6. 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如:臺鐵高鐵用餐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三、 仍須關閉之場所: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以色列、印尼因疫情趨緩,自10月17日起,具該等國家旅遊史之入境旅客,恢復為第三級流行地區入境之檢疫措施 發布日期:2021-10-15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5)日表示,依據疫情監測資料顯示,以色列、印尼之疫情已過高峰,且呈明顯下降,因此自10月17日零時起(航班抵臺時間),調整自該2個國家旅客入境之檢疫措施。
指揮中心表示,抵臺旅客如過去14日內具以色列、印尼等國家旅遊史(含在當地轉機),入境後須入住防疫旅宿或自費集中檢疫所,且所有旅客均須配合入境時、期滿前進行PCR檢測,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再快篩等三次採檢措施。
指揮中心指出,經調整後「重點高風險國家」為印度、英國及緬甸等3國,具該等國家旅遊史之旅客,入境後仍應至集中檢疫所檢疫,且配合檢疫期間專案採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