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6)日新增22例境外移入COVID-19病例,分自印尼及菲律賓入境
發佈日期:2020-12-06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6)日表示,昨(5)日晚間新增1例 (印尼籍案695)、今日新增22例COVID-19(武漢肺炎)境外移入病例,今日新增案例移入國家分別為印尼20例(案696至714、案717)及菲律賓2例(案715、716)。
因應近期印尼境外移入個案遽增,指揮中心於12月4日起針對集中檢疫場所印尼籍移工進行擴大採檢共642人,其中17名陽性,為案696至712,分別為15女2男,年齡介於20多歲至40多歲,入境日介於11月28日至12月3日。其中案699於12月1日出現鼻塞、腹瀉等症狀,案701於12月1日出現肌肉痠痛、關節痛、嘔吐、味覺異常等症狀,其餘15人入境迄今均無症狀。
截至目前國內累計112,558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含110,769例排除),其中716例確診,分為624例境外移入,55例本⼟病例,36例敦睦艦隊及1例不明;另1例(案530)移除為空號。確診個案中7人死亡、574人解除隔離、135人住院隔離中。
◎有關「衛福部烏龍英文新聞稿造成返國國人卡在機場回不來」之媒體訊息澄清
發佈日期:2020-12-06
本次媒體所述事件係因少部分外籍航空公司誤解該專案之核酸檢驗報告日期、檢驗方式與檢驗結果等項目所致。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已與該外籍航空公司聯繫,該公司表達可能係新制實施第1、2個航班,部分人員對作業細節仍不熟悉,該航空公司總公司已重新布達相關單位,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新聞中所提「RT-PCR」為COVID-19核酸檢驗最常見的技術,亦為國際間普遍使用之COVID-19核酸檢驗名稱。而指揮中心於今(2020)年7月要求外籍人士入境需備核酸檢驗報告時,即於COVID-19網站專區英文網頁以 COVID-19 RT-PCR test作為該項檢測之英譯名稱。另為避免各國實驗室檢驗技術或名稱差異所導致之誤解,另於該署外網中英文問答輯(FAQs)明列我國可以接受國外檢驗報告註記之COVID-19核酸檢驗名稱包括「PCR、Real-Time PCR、RT-PCR、RT-qPCR (Quantitative Reverse Transcription PCR)、NAA(Nucleic acid Amplification)、NAAT(Nucleic acid Amplification Test)、NAT(Nucleic acid Test)、LAMP(Loop/Mediated isothermal Amplification)或Molecular Diagnostics等」,秋冬防疫專案亦依前述內容,於COVID-19網站專區完整呈現,供各界參考了解。
◎女自美返臺探親,居家檢疫期間發病確診COVID-19
發佈日期:2020-12-03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3)日公布國內新增1例境外移入COVID-19(武漢肺炎)確定病例,為本國籍30多歲女性(案687),自美國入境,個案於美國工作,11月29日返臺探親,入境後至住處居家檢疫,同日於住處出現喉嚨不適情形並主動通報,由衛生單位安排就醫採檢及收治住院,於今日確診。指揮中心已掌握個案同班機接觸者共25人,其中14人為前後二排座位旅客,列居家隔離,11人為機組員,因有適當防護,列自主健康管理。
截至目前國內累計111,230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含109,532例排除),其中686例確診,分別為594例境外移入,55例本⼟病例,36例敦睦艦隊及1例不明;另1例(案530)移除為空號。確診個案中7人死亡、572人解除隔離、107人住院隔離中。
◎網傳「超商門口沒戴口罩被開罰單~3000元」是假的!
發佈日期:2020-12-02
有關民眾今(2)日於通訊軟體及社群媒體流傳「12/1開始,超商、公共場所都要戴口罩,好多人因沒戴口罩,警察於某超商門口開罰單~3000元」等訊息為不實訊息,請民眾勿轉傳。
我國已於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於八大類場域務必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且經勸導不聽者,才會依法開罰,目前並未有開罰之情事,並重申若接獲來源不明的疫情訊息,應先行查證,勿隨意散播,以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
◎COVID-19(武漢肺炎)自費檢驗費用資訊公開,便利民眾查閱
發佈日期:2020-12-02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日表示,為使民眾便於掌握COVID-19自費檢驗資訊,指揮中心請各縣市衛生局提供相關資料,已公布全國各自費檢驗指定醫院相關收費資訊,方便民眾上網查閱。相關訊息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開放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武漢肺炎)申請規定項下,供民眾查詢。
COVID-19自費檢驗費用,依醫療法第2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其中非屬健保給付項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衡酌醫用者意見,參考醫院提供之醫療設施水準、成本分析與市場行情等資料,依審查程序據以核定。目前全國84家自費檢驗指定醫院,檢驗費用約5,000到7,000元;另有37家提供快速檢驗服務,民眾可於當日就醫採檢及取得報告,快速檢驗費用以7,000元居多數。
各國COVID-19自費核酸檢驗費用有所不同,依據駐外單位提供資料,美國自費檢驗費用約為美金250元(折合新臺幣約7,100元)以下;英國自費檢驗費用約為英鎊130至200元不等(折合新臺幣約5,000至7,600元);日本自費檢驗費用約為日幣25,000至50,000元不等(折合新臺幣約7,000至14,000元),與我國自費檢驗收費相當。
指揮中心藉由公布COVID-19自費檢驗醫院收費價格,讓相關訊息公開上網,民眾可更方便查詢比較及選擇醫院提供檢驗服務。
◎香港本土疫情大幅上升,即日起自中低風險國家移除
發佈日期:2020-12-02
香港近期本土疫情大幅增加,2週內報告近700例本土確診,其中144例感染源不明,均較前期大幅上升。考量近期香港疫情持續升溫,故即日起自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移除。各國感染風險級別最新名單如下:
- 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紐西蘭、澳門、帛琉、斐濟、汶萊、泰國、不丹、寮國、諾魯、東帝汶、模里西斯、越南、馬紹爾群島、新加坡、柬埔寨。
- 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澳洲。
民眾自國外入境時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並配合防疫措施;返國後應落實居家檢疫,期間如出現疑似症狀,請即聯繫衛生局或各縣市關懷中心,並依指示就醫,切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就醫時請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供及時診斷通報。
民眾出入醫療照護、公共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及洽公機關(構)等八大類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因不易與他人保持社交距離,且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請務必佩戴口罩,並應落實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習慣,以降低感染風險。
◎秋冬專案實施首日旅客配合度佳,新增「其他經指揮中心公告對象」,得入境自費採檢及配合檢疫,免予裁罰
發佈日期:2020-12-02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出,昨(1)日為實施秋冬防疫專案首日,針對部分國人、持我國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及持我國居留證的陸港澳人士於海外確有取得核酸檢驗報告困難情形,指揮中心持續盤點樣態,除前已公布緊急協處個案、來自無法自費篩檢國家、部會專案經指揮中心同意等3類對象,新增第4類「其他經指揮中心公告對象」,於簽署切結書及檢具佐證文件後,得入境自費採檢,將不予裁罰。第4類對象說明如下:
- 自我國出境且3日內再入境者:須出示護照內頁出境日期或自臺灣出境機票票根等(使用電子通關,護照無紀錄者)。
- 0至6歲(未滿7歲)嬰兒及幼童:須出示嬰幼兒護照或可辨識出生日期等佐證文件。
- 航班取消,致核酸檢驗報告逾期者:須檢附原航班訂票資訊及原檢驗報告。
- 緊急協處個案的同行者,須提供佐證文件。
國人、持我國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及持我國居留證的陸港澳人士如不符合上述4類對象,但於海外確實無法取得核酸檢驗報告,得切結具體事由後登機,入境自費接受採檢,如後續查證不符規定,將依法裁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出,持偽造或變照的核酸檢驗報告入境,裁罰15萬元且移送法辦;若切結入境自費採檢卻未配合者,裁罰5萬元;主動告知未持有核酸檢驗報告而逕自返臺者,裁罰1萬元。請旅客共同配合防疫,如未能於登機前取得核酸檢驗報告,應先徵得航空公司同意及安排於機上指定區域搭乘,於機場報到(check in)時,請主動告知航空公司機組員及出示切結書,以確保航空防疫安全。
指揮中心重申,對於非持有我國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及陸港澳人士,仍應具備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始可登機來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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