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 家 護 理 溫 暖 守 護 的 居 家 照 護 天 使
「居家護理」是持續性的照護過程,從出院準備銜接到居家照護,依個案疾病或照護所需,協助至醫院就診或跨團隊擴散銜接其他專業人員,如居家復健、輔具申請等,使個案得到「全人、全家、全程、全隊」的全方位照護。
單 位 簡 介
(1)本院於 91 年 5 月配合衛生署推動居家照護方案,成立了以醫院為基礎之居家護理服務,於 92 年 6 月獲衛生局奉准設置居家護理所,同年 7 月正式開始提供不需要住院,但仍需要醫療與護理的個案、安全、舒適的居家照護。
(2)103 年 12 月完成健保安寧居家療護服務申請,並於 104 年 1 月開始安寧居家收案服務,減輕家屬之經濟負擔,使個案能獲得連續性及完整性的醫療照顧。
居 家 護 理 特 色
◆ 一般居家護理特色 :
(1)居家護理團隊有專業醫師、護理師、社工、營養師、復健師等醫療人員為個案提供持續性健康照護。
(2)提供出院病人後續照護,讓病人出院後能在溫馨家庭中,獲得醫護專業人員提供持續性完整性的照護。
(3)提供活動局限在床上或失能者,有關的健康照護及社區資源。
◆ 安寧居家護理特色 :
(1)安寧居家團隊: 專業醫師、護理師、營養師、社工、藥師、復健師等醫療人員為個案提供持續性健康照護。
(2)提供符合安寧照護之末期病人,在病情獲適度改善不需接受住院照護者,可由安寧居家照護銜接後續照顧。
(3)本著尊重生命之服務精神照顧個案及家屬,使個案能舒適、平安,有尊嚴、無遺憾地完成人生大事。
服 務 項 目
◆ 一般居家 :
(1)一般護理及營養評估與指導。(2)膀胱灌洗及訓練。(3)留置管路(胃、尿、氣切管)的更換及護理指導。
(4)一般傷口及造口換藥及指導。 (5)抽血檢驗及代採檢體送檢。 (6)血糖及尿糖之測定。
(7)抽痰及蒸氣吸入療法指導。 (8)營養與衛教指導。 (9)日常生活照護方法指導。
◆ 安寧居家 :
(1)管路置換:更換鼻胃管、尿管、氣切管、止痛藥物更換及其他管路護理等。
(2)症狀控制:含疼痛、呼吸困難、噁心嘔吐等末期症狀之處置;褥瘡、腫瘤傷口換藥等。
(3)舒適護理:包括口腔護理、床上洗頭、洗澡、會陰沖洗、淋巴按摩等
(4)其他:提供疾病知識與照護技巧、電話諮詢服務、社會資源轉介及相關專業人員轉介。
服 務 對 象
◆ 一般居家 :
(1)曾在本院住院治療,出院後仍需繼續照顧之病人,出院經主治醫師轉介,居家照護醫師、居家護理師評估符合居家照護者。
(2)本院門診病人治療後仍需繼續照護的病人。
◆ 安寧居家 :
(1)癌症末期或八大末期疾病(含失智症、腦中風、心臟衰竭、肺部疾病、肝病及肝硬化、腎衰竭)末期病人經醫師診斷或 轉介,且可接受安寧居家療護者。
(2)個案及家屬同意接受安寧居家照顧,並願意配合醫療措施者。
收 費 說 明
1.訪視費:依據全民健保居家照護費用支付標準:醫師健保給付每二個月一次,居家護理每月一次的費用不符合健保規定者,須全部自費。
2.一般健保患者:依健保規定須自付部分負擔5%費用。持有榮民、榮眷、遺眷、福保、重大疾病者,全部免部分負擔。
3.掛號費:健保、榮民、榮眷、福保、遺眷、重大疾病者,全部免掛號費。
4.交通費:病患自付(依計程車來回車費計價)
收 案 流 程
◆ 一般居家 :
(1)住院病人:由醫師、出院準備服務小組或護理人員聯絡居家護理,由居家護理師實際訪查,評估後收案管理。
(2)非住院病人:家屬直接以電話聯絡,由居家護理師實際訪查,評估後收案管理。
◆ 安寧居家 :
(1)本院病房住院病人:於出院前照會安寧居家護理師評估是否符合家訪收案條件。
(2)他院或機構轉介:攜病歷摘要,至本院家醫科門診掛號,由安寧團隊評估是否符合家訪收案條件。
(3)門診病人:由主治醫師評估病情後,轉介安寧居家護理師,由安寧居家護理師評估是否符合家訪收案條件。
服 務 時 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上班時間以外與例假日時,若有緊急狀況或管路有狀況時,請先送本院急診室處理及電話告知居家護理師。
連 絡 電 話 (06)312-5101 分機 62116
服 務 區 域 (1)限住在台南市近郊 (2)單次車程在 30 分鐘內者。
重 大 事 蹟
◆督導考核 92年成立至今,每年均通過衛生主管機關之督導考核,且成績優異。
◆ISO驗證:(1)98年通過ISO9001:2008 CNS版驗證。 (2)105年1月通過ISO 9001:2008再驗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