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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疫情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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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國內疫情公告(110/10/21-110/11/03)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自11月6日起,將印度、英國、緬甸等國家自「重點高風險國家」移除,自該等國家入境或具旅遊史之旅客,恢復為第三級流行地區之檢疫措施       發布日期:2021-11-03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3)日指出,目前國內已累積對於Delta變異株防疫經驗,經檢討及評估後,宣布移除以Delta變異株為主的「重點高風險國家」名單,並自11月6日零時起(航班抵臺時間),凡自印度、英國、緬甸3國入境之旅客,恢復為第三級流行地區抵臺旅客檢疫措施。
    指揮中心說明,國際COVID-19疫情持續,自第三級流行地區所有入境旅客搭機來臺前仍應取得「表定航班時間(Flight schedule time)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且事前安排檢疫居所(僅限防疫旅宿或自費集中檢疫所),抵臺後皆須配合採深喉唾液及進行PCR檢測,並搭乘防疫車隊前往防疫旅宿或自費入住集中檢疫場所接續完成14天檢疫,且於檢疫期滿前(檢疫第12至14天)PCR檢測,並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第6至7天以家用快篩採檢一次,亦請民眾透過雙向簡訊自主回報檢測結果。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因應農曆春節前入境人潮,自本(2021)年12月14日至明(2022)年2月14日期間,入境旅客維持14天檢疫及7天自主健康管理,相關檢疫措施請參照11月1日發布新聞稿(http://at.cdc.tw/1QI6t4)。

    因應農曆春節前入境人潮,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整居家檢疫措施           發布日期:2021-11-01

    由於國內COVID-19疫情趨緩及部分國家COVID-19疫苗接種率提升,並考量農曆春節將近,旅外國人返鄉心切,本中心規劃自本(2021)年12月14日至明(2022)年2月14日期間,維持14天檢疫及7天自主健康管理,相關措施調整如下:
    一、重點高風險國家入境人員,維持入住集中檢疫所14天。
    二、非重點高風險國家入境人員,前10天入住防疫旅宿或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後4天可返家在家檢疫。
    (一)個人入住防疫旅宿或集中檢疫所為一人一室;另,同日入境之家屬/同住者可選擇於防疫旅宿或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同住,依民眾意願並配合防疫旅宿房型同住1室,但單人房型小,建議以不超過2人同住為原則。
    (二)後4天返家在家檢疫,以1人1戶為原則,但同戶內同住家人均已完成2劑疫苗接種且滿14天,則可於同戶內1人1室同住。前項於防疫旅宿同住者,返家後亦可同住1室。
    三、非重點高風險國家入境人員之相關檢測措施:
    (一)於入境時依現行措施進行PCR檢測。
    (二)檢疫第9-10天增加1次PCR檢測,由地方政府比照現行期滿PCR採檢作業,安排至醫院或因地制宜規劃PCR檢測。
    (三)檢測結果為陰性者,始於檢疫第11天(入境日+11天)搭乘防疫計程車,返回自宅或親友住所,進行第11-14天居家檢疫。
    (四)居家檢疫期滿前1日再依規定進行PCR檢測即可,後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不用再於第6-7天自行以家用抗原快篩試劑,進行1次快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9)日說明,於國外接種世界衛生組織(WHO)核發EUL(緊急使用清單)之COVID-19疫苗種類[AZ、Moderna(莫德納)、Pfizer/BioNTech(BNT)、Janssen(嬌生)、Sinopharm(中國國藥)、Sinovac(中國科興)],可於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採取補登,亦視為有效劑次。於國外已完成接種劑次者,不需再追加接種;未完成接種者,返國後依我國核准使用之疫苗接種期程、間隔,完成後續劑次,且依當時國內開放接種對象與提供之疫苗進行接種。
    指揮中心提醒,國外接種WHO核發EUL之COVID-19疫苗,雖可於NIIS採取補登,但不納入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包含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預防接種紀錄卡及建置中之數位證明)劑次。因此,補登接種紀錄之民眾,應妥善保存國外接種證明或接種紀錄,以作為後續醫療諮詢或查核之依據。
    另針對於國外接種非WHO核發EUL之COVID-19疫苗,無論是否完成接種,皆視同未接種,建議與國外接種最後一劑至少間隔28天以上,再接種我國核准使用之疫苗。

    我國COVID-19疫苗接種人口涵蓋率第一劑已達70%、第二劑已達30%,提前達成接種目標   

    發布日期:2021-10-28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8)日表示,截至本(110)年10月27日止,我國COVID-19疫苗第一劑接種人口涵蓋率已達70.01%、第二劑已達30.87%,劑次人口比100.88(劑/每百人),全國已接種約2363.7萬人次,提前達成接種目標。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隨著國內自行採購COVID-19疫苗逐續到位,以及其他國家與國內企業陸續捐贈COVID-19疫苗,持續推動接種作業,逐步開放全民接種,目前國內COVID-19疫苗各類風險對象醫事人員、防疫人員之兩劑接種完成率已超過85%,65歲以上長者第一劑接種涵蓋率超過78%、第二劑接種完成率亦超過67%,機構及社福照護系統運作等對象第二劑接種完成率亦達56%。
    指揮中心表示,在中央及地方政府努力下,於本年10月底前提前達成第一劑接種涵蓋率70%、第二劑接種率達30%之目標,指揮中心誠摯感謝全國COVID-19疫苗接種醫護及工作人員的辛勞與付出,亦感謝國人依序配合接種。指揮中心將持續以達成國人群體免疫為目標,以利後續滾動調整防疫政策放寬機制,逐步恢復社會之正常運作。

    指揮中心宣布自11月2日至11月15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調整相關規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          發布日期:2021-10-28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8)日宣布,自今(2021)年11月2日至11月15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調整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一、二級警戒措施:
    1.外出全程佩戴口罩,除例外情形(如下列),得免戴口罩: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4).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5).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上述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2.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3.取消以下限制:
    (1).集會活動人數上限。
    (2).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總量管制。
    (3).藝文展演/體育活動/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觀光遊樂業等之室外人數降載規定。
    4.開放台鐵/高鐵車廂、公路客運、遊覽車、國內航班/船舶、電影院、KTV、MTV、網咖等場所/場域得暫時脫口罩飲食。
    二、目前仍需關閉之場所(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等),無陪侍服務者,符合防疫管理得有條件開放。
    指揮中心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適度放寬管制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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