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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疫情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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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國內疫情(111/05/18-111/05/31)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自 6月1日零時起,我國際機場暫停「落地採驗」,回歸全數旅客抵臺時配合於機場進行「唾液採檢」。  發布日期:2022-05-31

    宣布暫停自歐洲、中東、韓國及東南亞/印度航班「落地採驗」措施,自今(2022)年6月1日零時起(航班抵臺時間),自國外入境之所有旅客,抵臺時請於機場採集唾液檢體,以進行病毒核酸檢驗(PCR),旅客完成採檢後,續行入境檢疫措施。
    指揮中心提醒,國外疫情雖趨緩但變化快速,籲請旅客來臺前除應取得「表定航班時間前2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PCR)報告」,抵臺時務必配合機場檢疫人員指示及引導採集唾液檢體,且於航空器落地至採檢前,請勿飲食、飲水,以確保唾液檢體品質,入境後至預先安排之檢疫處所(一人一戶或防疫旅宿)進行居家檢疫,如後續唾液核酸檢驗陽性,「一人一戶」檢疫者於原地改實施居家照護;「防疫旅宿」檢疫者則依規定改送加強型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或醫院收治。請旅客務必遵守各項檢疫、防疫措施,以減少病毒傳播風險。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新增「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功能

     發布日期:2022-05-07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9)日表示,由於「確診者自主回報疫調系統」自今(2022)年5月1日上線後,仍有民眾超過3天仍未能取得或下載隔離通知書。為服務民眾,將自5月30日上午0時起在「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新增「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功能,符合下列2條件民眾可申請:
    一、今年5月1日至5月26日確診,但仍未取得電子隔離通知書者。
    二、5月27日起確診,未於三日內取得電子隔離通知書者。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申請,係以電腦或手機直接上網辦理(網址為:https://dvc.mohw.gov.tw ),執行三個步驟即可取得:
    一、確認身分:民眾可透過本系統之多元身分驗證登入,亦可使用健康存摺APP,先點選「申請COVID-19數位證明」功能,再點選「COVID-19數位證明申請系統」。
    二、選擇項目:
    (1) 疫苗接種數位證明。
    (2) 檢驗結果數位證明:可選擇核酸(PCR)數位證明或快篩陽性證明。
    (3) 接觸者隔離證明:需填寫居住、隔離地址後,始可送出申請。
    (4) 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需填寫手機號碼(聯絡電話)、居住及隔離地址後,始可送出申請。
    三、取得證明:於申請成功畫面點選「下載/列印 數位證明」,若需列印者也可使用「取得超商列印碼」。。

    ◎為保障照顧型機構及弱勢民眾健康,將免費提供該等機構及民眾家用抗原快篩試劑。  

    發布日期:2022-05-28

    針對COVID-19感染風險較高的照顧型機構、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免費提供快篩試劑,發放對象除住宿式、社區式照顧機構、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外,考量遊民生活環境特殊,染疫風險高;列冊關懷的獨居老人多數有多重慢性疾病,染病後轉為中重症機率較高,因此也將遊民及列冊關懷的獨居老人納入免費提供快篩試劑的對象。
    指揮中心指出,免費提供快篩試劑的照顧型機構,除照顧較多慢性病及重症高風險族群的長照機構,其對象除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的住宿式長照機構、社區式長照機構外,還包括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兒少安置機構、精神復健機構、一般及精神護理之家、產後護理之家、身心障礙社區居住、兒少團體家庭等住宿式照顧機構,以及身心障礙社區式照顧服務、早期療育機構以及托嬰中心等日間照顧服務機構及單位;配送數量以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每人3劑估算,並將直接配送至上述照顧型機構及單位,目前衛生福利部刻正彙整機構名單、數量、地址、收件時間及收件人聯繫方式,待彙整後即儘速配送至各機構。

    指揮中心修訂病例定義,民眾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為確診  發布日期:2021-05-25

    指揮中心提醒,民眾預約視訊診療或前往社區篩檢站、醫療院所(含衛生所)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時,請配合下列事項:
    一、自行快篩陽性後,於判讀陽性之檢測卡匣/檢測片,寫上檢測者姓名及檢測日期。
    二、如以視訊診療進行評估,請將檢測判讀後之檢測卡匣/檢測片及健保卡放在一起拍照。
    三、如至診所請醫師確認,應以夾鏈袋或塑膠袋密封包好攜帶至診所。
    四、配合於醫師視訊或現場評估時出示判讀陽性之檢測卡匣/檢測片。
    五、外出時務必佩戴口罩,請勿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可自行開車、騎車、步行或家人親友接送(雙方應全程佩戴口罩)。

    指揮中心修訂病例定義,65歲(含)以上長者如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為確診。  發布日期:2021-05-25

    揮中心表示,65歲(含)以上長者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後,可攜帶快篩檢測卡匣/檢測片就近至醫療院所(含衛生所)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屬於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之長者仍可委請親友協助前往醫療院所或採遠距方式辦理;或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經醫師確認,且達成醫病共識後,由評估確認醫師或其所屬醫事機構進行健保IC卡上傳通報或至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進行通報,將由系統自動研判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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