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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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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內容

    住院床位佔床狀況統計表

    服務項目

    住院作業流程

    病房樓別

    出院手續

    病房應遵守規則

    訪客探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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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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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內容

      院病床包括一般病床,精神病床,隔離病床,加護病床,呼吸治療床等。而一般病床分為單人房,二人房及三人房、四人房。 各類病房設備齊全,提供病友及家屬舒適寬敞的空間。 另設住出院櫃檯(位於醫療大樓一樓轉診中心),為您辦理入出院手續、轉院服務及各類診斷書申請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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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床位佔床狀況統計表

     

    類別

    科別

    病房別

    差額病床數

    病床數

    佔床數 空床數

    單人

    二人





    不分科 32 5 20 46 每日詳細床位佔床狀況統計表
    51 1 8 68
    52 1 8 64
    72 4 18 22
    小計

    11

    54

    200

    精神
    急性床
    精神科 53    

    38

    一 般
    慢性床
    不分科 72     18
    81 1   63
    55     41

    小計

    1

    0

    122

    精 神
    慢性床
    精神科 33     60
    35     60
    小計 0 0

    120

    住院病床數

    總計

    12

    54

    480

    特 殊
    病 床
    不分科 加護病床     20
    洗腎治療     20
    急診觀察     8
    觀察病床     0
    嬰兒病床     0
    手術恢復     6
    呼吸照護     40
    安寧病房   4 8
    合計 0 4

    102

    附屬機構床位 不分科 護理之家     268
    精神護理之家     45

    附註:本院可供收住床位如下說明─
    1.各類病床之供應順序,皆有輕重緩急及診療科別等調度考量,非有空床即應提供。
    2.有限制之床位如(病房開設差額限制、特約戒護病床、公務榮民床、護理站設置、 感染控制特殊需要)等因素外均可提供收住一般病患入住。
    3.床位資訊於上班日10:00及16:00更新前一天及當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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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項目

    1. 入、出院手續辦理。
    2. 住院費用批價繳費。
    3. 各種體檢批價繳費。
    4. 榮民伙食費收繳。
    5. 補辦健保卡〈欠卡〉手續。
    6. 殘障鑑定諮詢辦理。
    7. 死亡診斷書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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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作業流程

    住院作業流程圖
    1. 醫囑需住院治療
    2. 至住院櫃檯辦理住院登記:
      請先備妥:
      (1) 住院通知單
      (2) 聯絡電話及擬入住院病房類別與優先順序意願
    3. 俟接獲住院通知後,請至住院櫃台報到:
      請先備妥:
      (1) 住院同意書,並攜帶同意人與住院人之身分證及印章以被核對
      (2) 請攜帶健保IC卡(兒童健康手冊、孕婦手冊)
      (3) 職業病或職業傷害請攜帶勞工保險住院申請書
      ※ 備註:
      (1) 在預定住院日可以打語音電話查詢是否有病床
      (2) 請著寬鬆輕便衣服
      (3) 住院時請勿攜帶貴重物品或飾品
    4. 住院服務中心報到:
      (1) 帶手圈
      (2) 量血壓
      (3) 抽血檢查
      (4) 心電圖檢查
      (5) X光檢查
      (6) 留尿液
    5. 住院中心人員帶領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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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房樓別

    1. 醫療大樓
      (1) 加護病房/二樓。32病房/三樓。51、52病房/五樓。
      (2) 61、62病房/六樓。71、72病房/七樓。
    2. 復健大樓
      (1) 13、15護理之家病房/一樓。
      (2) 23身心護理之家病房/二樓。
      (3) 25呼吸照護病房/二樓。33、35(精神病房)/三樓。
      (4) 53、55(精神病房)/五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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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院手續

    1. 依全民健保之規定,病患經醫師認可通知出院時,應辦理出院手續,否則繼續住院之全部醫療費用均應自行負擔,為維護您自身權益,請您務必配合本院規定,辦理出院或轉院。
    2. 出院時請先歸還所有借用之物品器材,然後病房會給您「出院通知單」、「出院總清單」各一份,請您拿到一樓6號窗口繳費,並領回保管之健保卡後回病房領取出院繼續治療之藥物,完成手續即可出院。
    3. 如果您在傷病未痊癒之前,因故須提前出院,請告知醫護人員,並依規定簽署「自動出院自願書」並辦理出院或轉院手續,並請勿私自離院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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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房應遵守規則

    1. 住院期間應與醫師、護理人員合作,靜心療養使身體早日康復。
    2. 醫院內全面禁煙、禁酒。
    3. 病房內電插座,除醫療上使用,禁止他用。
    4. 禁止於病房內置放危險物品,勿攜帶寵物,保持寧靜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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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訪客探病時間

    1. 一般病房:上午 11:00~12:00 
    2. 特殊病房依病房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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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絡方式

    * 電 話: (06)312-5101轉61620
    *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早上8: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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